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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设立村纪检委员 将“两个责任”压实到村一级

娄底廉政网   刘跃新   2016/9/13 17:45:53【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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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力,今年3月,中共新化县委下发《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

新化是一个14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多、农业占比大、惠农资金多,滋生腐败土壤依然存在,农村腐败仍呈易发、高发的趋势。这种形势下,压实“两个责任”念好“紧箍咒”显得尤为重要。《实施办法》要求每个村设立一名纪检委员,由一名村党支部委员担任,原则上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施办法》明确了村(社区)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两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委员的主体责任,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实施办法》分别列出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8种和5种情形,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和“一案双查”制度两种责任追究的措施,通过四个主要方式启动责任追究:责令作出检查、实行诫勉谈话、建议组织处理、依纪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围绕农村‘人、财、事、权’四个敏感核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面从严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创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这是我们制定该《实施方案》的初衷,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县纪委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县委要求30个乡镇(林场、办事处)党委和纪委加强监督,加大培训力度,切实保障村干部和纪检委员的待遇,每年对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两个责任’像千斤重担,‘问责’如同利剑高悬,纪检委员经常念‘紧箍咒’,让我们不敢有丝毫马虎,每一项工作都严守规矩和纪律!”该县的村干部普遍如是反映。自《实施方案》颁布实施以来,该县涉农信访举报较去年同期减少了近2成。(刘跃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