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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经开区:以“五学”形式力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入心践行

娄底廉政网   李爱平   2016/10/12 15:49:35【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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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娄底经开区纪委监察局领导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专门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

原原本本自学。逐字逐句地消化理解《问责条例》内容,认真研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问责条例》的一系列解读、访谈、理论文章和释义案例等内容,全面、准确掌握《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和七种问责方式,切实弄清《问责条例》与以往问责规定的异同,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

专题组织精学。把《问责条例》学习教育纳入“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以党委(支部)为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入研讨、深化理解,邀请省纪委领导来该区宣讲《问责条例》,观看辅导录像,牢牢把握《问责条例》的指导思想、目标方向、框架设计、实体内容和操作程序。

研讨交流互学。结合“一日一学”,组织一次“学《准则》《条例》、做守纪律党员”学习征文活动,每名党员都写出学习体会文章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交流,互相学习、促进理解、共同提高。

案例警示促学。通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印发《问责典型案件汇编》等形式,查找原因、分析问题、总结规律、研究对策,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充分发挥反面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的意识,进一步唤醒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攻坚克难、履职尽责的使命感,激发担当精神。

突出检查督学。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纳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既检查方案计划、也评估学习成效;既查阅学习笔记、又询问具体内容,对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学习效果不佳、贯彻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李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