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市四中的一名老师。请问,我儿子十月中旬办结婚酒,是要到你们纪检组报告吗?”我赶紧迎上去,说:“是的。您先请坐,我这就给您拿事前事后报告表”。金秋十月是结婚办喜事的高峰;开学至今,这已经是第四个来局纪检组办理结婚喜庆事宜报告登记的教职工了。
2013年11月1日起,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 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规定》从宴请种类及规模、礼金收送、用车数量等诸多方面,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对于操办婚丧事宜的报告流程,也同样作出了约束。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应当向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记得《规定》出台后,我们将文件转发到局属各单位,并要求所有教职工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均须到局纪检组办理备案登记。一些教职工对此不太理解,认为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又不是领导干部,碰上搬房子、生孩子、过生日等喜事,同事朋友庆贺庆贺乃人之常情,谈不上腐败,认为“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的规定似乎有些不近人情。局纪检组还接到过类似质询的电话。但是通过学习《规定》和自规定实施以来酒宴次数剧减,大家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体会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广大教职工对此理解了;尤其是近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明察暗访,加大了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一些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领导干部被曝光被纪律处分,群众拍手叫好。现在《规定》已经深入人心,教职工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都会主动地到局纪检组报告登记了。
“儿子结婚是好事,是喜事,但也要按规矩来办。违规违纪的事咱不能做!” 市四中的老师边填报告表,边笑呵呵地说。(冷水江市教育局纪检组 潘娇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