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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娄底廉政网     2016/10/25 16:08:56【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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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市纪委、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市和中央、省在娄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市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市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有关规章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市区纪委和市直局处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提出调整和任免意见,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市和指导中央、省在娄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市区监察局和市直局处级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提出调整和任免的意见,指导各级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7.承办监察部、省监察厅和市人民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增加巡视工作联络职责,增加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制度制定、检查指导和对外交流的职责。

加强执纪和监督问责,整合资源、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激活纪检监察工作活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2015年度,我委局机关内设17个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5年底,我委局实有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和工勤编18人。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委局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70人,退休19人。

(三)2015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落实“两个责任”,形成反腐合力

2.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3.突出案件查办,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4.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5.注重治本抓源,统筹推进预防腐败系统工程

6.加强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纪检队伍能力素质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5年我委局实际完成支出177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73.4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00.02万元;年底结余148.0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结余。决算汇总单位工资福利支出总额667.1万元,在职职工人均支出9.5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13.92万元,比上年154.5万元减少40.58万元,降低26.27%。

(五)财务管理状况

我委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经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我委局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2015年,根据委局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4.34%。2015年我委局编制数83人,实际在职人数7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2.“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为92.29%。本年度因省纪委在我市查办多起案件,办案人员借款较多,并且案件须跨年度结案,导致年底结余较多,此项不应扣分;

2.预算控制率为0,本年无追加预算;

3.无新建楼堂馆所。

(三)预算管理

1.公用经费控制率为55.11%。

2.“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7.47%。因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历年来实际支出相差较多,一直没有调整,此项不应扣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4.管理制度健全。

5.资金使用合规。

6.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公开。

(四)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重点工作全部按计划完成。

2.履职效益:我委局2015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委局2015年评价得分10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贴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

(二)非税收入执行项目无法控制,预算难以准确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