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双峰县洪山殿镇作风建设推进会上,提出了建立督办专员制度,设立督办专员,负责对干部作风建设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着力打造有规矩、有担当的干部职工队伍。
会议重申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六大纪律,进一步细化了上下班纪律、学习纪律、会议纪律、请销假纪律、勤政廉政纪律。明确提出:严禁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县委铁九条;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违规用公款宴请或超标准接待宾客;严禁参加请吃、请唱、请跳、请钓等活动;严禁在工作日打牌(包括利用网络打牌);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严禁工作日在各种场合饮酒;严禁滥发、转发有违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文章和信息;严禁造谣、传谣。
为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会议要求镇党政班子成员严格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行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作风建设负总责,干部职工个人是直接责任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情况及工作督办结果与个人考核、单位考评、绩效奖惩挂钩。(朱爱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