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娄底市编办“30个严禁”助力党风廉政建设

娄底廉政网   通讯员:肖凯   2016/11/14 11:29:09【字体: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以及《娄底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娄纪发〔2016〕4号)精神,营造清正廉洁的机关工作环境,打造作风过硬的机构编制队伍,2016年,娄底市编办以教育预防为前提、制度规范为手段、严格追责为保障,专门出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30个严禁”》。

“30个严禁”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四个方面明确要求,划定红线。政治纪律方面,主要对编造、撒布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上级组织、办机关形象的行为,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和未经组织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等方面进行规定;组织纪律方面,主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岗不履职、在职不尽责,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跑风漏气,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等方面进行规定;廉政纪律方面,主要对违规收受各类礼品,以权谋私,违规使用公款,违反规定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进行规定;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对上下班出勤情况、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及言行举止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30个严禁”的出台,是该办开展“两学一做”的重要举措,给全办干部职工思想上戴上了紧箍,行动上安上了红绿灯,实现了反“四风”、防腐败的全方位、无盲区,有力地确保了全办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虽然干部职工的约束多了,“自由度”小了,但经过几个月的适应,规范的效果也出来了,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新了,工作效率高了,服务意识强了,群众的反响好了。自“30个严禁”实施后,全办无一例违纪违规现象出现,一支风清正气的机构编制队伍已然成型。(通讯员: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