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涟源市纪委通过廉洁扶贫,严肃查处了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
1.七星街镇菜花村原村支部书记王和平等人私分上级扶持资金的问题。2008年,菜花村通过上级单位争取到扶持资金30000元,其中入村账19000元,用于争取项目协调费用支出3000元,余下的8000元被王和平、村定补干部刘新初、村计育专干何瑞芳(非党)三人私分。结合其他违纪行为,王和平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新初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瑞芳被给予通报批评。
2.斗笠山镇花萼村村干部弄虚作假套取灾民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问题。2009年,花萼村原村支部书记谢礼平、原村主任谢栋良、原村秘书谢有齐利用本村村民谢国金拆除老屋建房的机会,在谢国金旧房未受到自然灾害,不符合享受灾民倒房恢复重建补助条件的情况下,弄虚作假以谢国金的名义向镇民政所申请并获得灾民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5000元,其中给付谢国金误工工资200元,剩余的4800元未入村账用于了村上非生产性开支。谢礼金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谢栋良、谢有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民政所原所长刘俊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七星街镇仙山村支部书记李庆如滥用职权,将扶贫资金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的问题。2011年至2013年分配到仙山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贫对象扶贫资金36400元。仙山村村支两委将其中的扶贫资金29200元用于了村级其它建设支出,造成了不良影响。李庆如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白马镇郁溪村原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谢首良等人滥用职权,将扶贫资金用于村上其它建设支出的问题。2013年和2015年,郁溪村共收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贫对象扶贫资金35200元,谢首良与村秘书谢利娥、村计育专干黄红梅、村理财小组组长谢坤贤等四人商议,将扶贫资金35200元用于村上其它建设支出,造成了不良影响。结合其他违纪行为,谢首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黄红梅、谢坤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谢利娥被给予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的组织处理。(中共涟源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