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到在执法过程中收取监管对象主动送的‘和气生财’香烟是一种为政不廉行为,是错误的,我服从局纪检组对我的处理决定。”娄底市食药监局娄星分局一基层监管所执法人员颜某在执法过程中收取监管对象的一包香烟,日前被该局纪检组全局通报并诫勉谈话。这是该局抓早抓小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坚决查处群众身边“雁过拔毛”式腐败行为所采取的又一举措,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今年来,共查处违纪违规人员41人,问责2人。
娄底市食药监局为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正确履职和廉洁履职意识,全力打造“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公正廉洁、担当奉献”的食药监管队伍,从8月份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预防职务犯罪和为政不廉行为大学习讨论活动”。
为使这一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该局坚持三管齐下:
一是建立常态教育机制。利用各种时机,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暨责任心学习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和为政不廉行为”一系列集中大学习活动。在局机关打造以“荷·廉”为主题的局机关党风廉政文化走廊,营造“倡廉、崇廉、守廉、践廉”的良好氛围。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重温相关廉政规定,通过给每名干部职工发廉政短信,发廉政提醒卡,增强清廉过节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评优评先和推荐提拔的依据之一。
二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出台《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暂行办法》,把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纳入行政执法监察领域,实现廉政与效能“双监察”。
三是建立纪律效能明察暗访长效机制。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的作风纪律督查,严查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公开举报电话,开展每月不少于50户的行政审批事项定期回访,每天1次的电子监察系统定期访问,聘请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食品药品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重点整治在办理群众事务中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时纠正“四风”陋习。分层次进行例行廉政谈话,及时纠正执法监管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今年来,该局共组织开展各类作风纪律督查10余次,发布督查通报6次,查处违纪违规人员41人,问责2人;进行涉企检查备案19次;处理纪检投诉事件5起。(黄如军 王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