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补贴发放审批管理工作,从12月1日开始,涟源市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内容为各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重点清查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违反有关公务员奖励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干部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擅自提高标准发放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妇女卫生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其他违反发放津贴补贴等6个方面的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机关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填报统计表格,形成总结材料上报,所有问题在2017年1月20前整改到位。凡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约谈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拒不配合的,一律“一案四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单位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毛德 曾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