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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农业局严格执行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

娄底廉政网   彭朝晖 彭勉   2017/1/6 17:34:5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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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县制订的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洁建设,树立农业系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2016年12月29日,双峰县农业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农业局落实村级“零接待”制度工作,出台了《双峰县农业局严格执行村级“零接待”制度》,决定从2017年元月1日起,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该制度执行。

制度规定,局全体干部职工下村开展工作,不得接受所到村的公款宴请和其他公款消费活动,不得收受礼金、礼卡、土特产、香烟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局属单位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不得由村承担相关费用;局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到村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全体干部职工下乡开展工作,非特殊原因不得在村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在村里(农户)就餐的,按每人每餐20元的标准交纳餐费。

为确保该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制度要求局纪检监察室、财务股要强化对执行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该规定的,第一次诫勉谈话,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彭朝晖 彭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