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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公安局强调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

娄底廉政网     2017/1/22 11:44:3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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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反弹,不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春节,1月16日,涟源市公安局召开会议,下发通知,部署加强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政委汪雪雁主持。

会上,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宜秋强调:一、重申纪律要求。要求全体民警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规定,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严格监督管理,督促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要求领导干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防范工作做在前面,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全警作风转变。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求纪检、督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住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核查纠正,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藏身。依托12389举报平台,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规违纪的,从快处理、严格追究,形成有效震慑。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因工作不力、放任纵容,导致违规违纪问题频发,以及发生严重案事件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督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涟源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