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娄底经开区地税局根据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的部署要求和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严明廉政作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节日腐败。
该局重申上级节日期间廉政规定,强调要求春节期间全体干部必须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纳税人及纳税单位的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严禁参与赌博及群体性上访;严禁以不正当理由且未经批准走访纳税人及纳税单位;严禁酒驾等。
同时,该局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春节期间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朱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