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健全谈话提醒工作机制,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工作的通知》,并统一印制配发了《廉洁谈话记录本》。
通知要求: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相关领导干部要按照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要求,确定谈话对象,选择谈话类型(例行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具体问题,开展一对一的约谈。通知还强调:要了解掌握廉洁动态,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按时上报台账资料。(聂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