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水平,强化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2月20日,娄底市信访局组织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风党纪,起到了紧箍咒的作用。
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的内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二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市委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四是积极参加党风党纪和政纪的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五是认真执行上级党风廉政规定和市信访局制定的相关制度。六是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党组、纪检组报告。七是加强管科室人员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进行廉政谈话。八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政勤政的表率。九是加强账务收支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十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会后,各科室负责人向党组书记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这是该局坚持教育先行,强化责任意识,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在末端落实的又一个缩影。(曾乐文 杜东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