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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气象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娄底廉政网   刘学军   2017/3/9 15:43:25【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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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照上级指示精神,3月6日,双峰县气象局将相关责任层层分解,组织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逐级抓落实。

《责任状》明确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应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廉洁从政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分管业务、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责任状》要求各部门,一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事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要全面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将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之中。

《责任状》问责范围主要包括:直接管辖或分管的部门、单位在履行气象行政审批、选拔任用干部、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重要事项中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群众来信来访不认真处理,敷衍塞责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漠不关心、不及时处理的而造成越级上访的;经群众反映或发现本单位党员干部有尚未构成违纪的不廉洁行为却不进行批评教育,不制止,不谈话提醒,听之任之的;不按时或不参加各类会议及考核;擅自驾驶公车;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重大责任事故、观测环境遭到破坏等情形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追究等方面。  

责任状的签订,旨在进一步增强责任人廉洁从政意识, 做到从关键环节入手,做好源头预防腐败工作,促进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刘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