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中央纪委通报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施行以来,部分地区和单位查处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表明,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而中央纪委的本次处理通报,表明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成为常态。通过问责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激发各级党委担当精神、落实各级纪委监督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主体责任”,人们并不陌生。将两者放在一起,却明确回答和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强调“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这意味着,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委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正式写入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而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绝不能只开开会、讲讲话、作作部署就“万事大吉”,而是要抓住加强纪律建设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如果有的党委书记还将责任“喊在嘴上、浮在面上”,只做表面功夫,那么高悬的问责之剑随时都会落下,这次问责通报就是最好的回应。
问责就必须动真格。中央纪委的本次处理通报也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责的政治信号,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担当没有问责来配套,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问责如果只是出台一个制度而没有实际行动,也会成为一句口号。六个典型案例的通报胜过无数个文件纲领。只有抓出几个典型、追责几个人,才能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警醒起来,把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担子挑起来。
问责不是一阵子,不能开头热闹一下子然后就悄无声息了。中纪委的这次处理通报应该是问责常态化的一个序幕,一个号令,一个新的开始。(娄底大市场管理处 谢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