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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行为的规定》

娄底廉政网   毛海鹏   2017/4/24 9:44:38【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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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遏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行为,坚决惩治腐败,4月19日,娄星区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行为的规定》。

该规定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向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采取说情、打招呼、批条子、指定、批示、授意、暗示、明示、强令、出面参加请吃活动等方式,妨碍、干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活动按法定程序正常开展等九个方面作出明确的要求,覆盖了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行为的每一个环节。

该规定严格按照“谁打招呼追谁责,谁听招呼严追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对区管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查处;对市管领导干部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上报市纪委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坚持原则,随意听从“说情打招呼”,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查处。同时,实行“一案三查”,既对当事人追责,又倒查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娄星区委书记彭健初指出,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是极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高风险领域,出台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行为规定,不仅完善了娄星区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有效堵塞了风险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且将确保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和政府采购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对维护好娄星区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娄星区纪委宣传部  毛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