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今年来,娄星区着力推动财政监督工作转型,三轮驱动规范监督检查。
重视谋篇布局。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全国、全省、全市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和各类专项检查,结合娄星实际,制定年度娄底市娄星区财政局财政重点监督计划,明确检查的对象、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单位等。2017年娄星区财政局财政重点监督项目共计22项,其中专项监督18项、内部监督2项、财政收支监督1项、会计监督1项。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及财政内部资金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加强非税收入执收情况、PPP项目、平台公司举债情况、乡镇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情况、重点专项资金等开展重点检查。
严格依法行政。一是严格遵守检查法规。根据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的要求:事前开具《财政检查通知书》,并于进点前3个工作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事中责任单位认真留存工作底稿、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并按时完成检查报告。二是严格执行处罚程序。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公正效率”的原则,依照《湖南省财政行政处理处罚案件审理审查决定办法》的要求,对涉及行政处罚案件决定的案件,责任单位在收到检查(调研)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提出处罚意见并起草《行政处罚告知书》,再报法规等部门审查。
强化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促监督,通过在财政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予以公开通报,将检查结果以及处理情况等内容公之于众,切实增强财政监督检查的违法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如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娄底市娄星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情况公告》,公布了检查结果,2016年会计监督共检查行政事业单位7个,查处违规财政资金542.17万元;处理处罚32万元。同时,对检查中部分区直部门预算单位和医疗行业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娄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