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培育廉政勤政先进典型,提升街道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和服务社区居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长青街道从以下“五个方面”积极开展争创娄星区“廉政勤政模范机关”、争当娄星区“廉政勤政模范干部”活动。
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长青街道争创娄星区“廉政勤政模范机关”和争当娄星区“廉政勤政模范干部”活动取得好成绩,街道党工委、纪工委高度重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成立长青街道争创娄星区“廉政勤政模范机关”、争当娄星区“廉政勤政模范干部”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娄星区长青街道争创“廉政勤政模范机关”、争当“廉政勤政模范干部”活动实施方案》。
加强宣传教育学习,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街道每周一组织干部职工政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廉政勤政模范机关”“廉政勤政模范干部”的标准、条件、明确评选推荐要求,计划在街道开展两次以上如何争创“廉政勤政模范机关”、争当“廉政勤政模范干部” (以下简称“两争”)的讲座,切实提高四种意识,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思考,通过宣传教育学习,把“两争”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为居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中。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积极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街道成立争创娄星区“廉政勤政模范机关”、争当娄星区“廉政勤政模范干部”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行政主任、纪工委书记、分管组织人事的党工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日常工作。街道各站办所分管领导和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站办所同志“两争”活动的具体工作落实,把勤政廉政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到街道每个党员干部。
奖罚分明,创新性开展“两争”工作。一是在“十项竞赛和五项评比”中争创第一,如果在“十项竞赛和五项评比”中排名第一,奖相关工作人员5000元,如果排名倒数第一的,罚相关工作人员800元。二是街道将“两争”活动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中,如果争创成功,街道将区委所发奖励20000元按相关标准奖励到个人;如果当选廉政勤政模范干部,街道在区委奖励2000元的标准之外,再奖励个人1000元。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一是在“十项竞赛和五项评比”中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对分管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对分管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对在街道“两个争创”活动中表现不佳、效果不好的站办所和个人,特别是受到上级约谈、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的,街道将视情况严厉追责,具体情形如下:因工作不力,受到中央、省、市、区约谈或追责的站办所和个人,一律移交街道纪工委严厉追责,并立案查处。因违反作风建设,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站办所和个人,一律移交街道党工委立案查处。违反党规党纪的站办所和个人,一律移交街道党工委立案查处,并按“一岗双责”的要求,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如果被评为廉政勤政不满意机关,将处罚领导小组及成员各1000元,处罚相关责任人2000元。如被评为廉政勤政不满意干部的,将由街道纪工委对其立案查处。
长青街道通过以上“五个方面” 积极开展争创娄星区“廉政勤政模范机关”、争当娄星区“廉政勤政模范干部”活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职工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打造品质长青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以干部优良作风和廉政勤政形象换社区居民群众与街道干部职工的鱼水相融,营造街道民风社风的积极向上。(杜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