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文件规定总是用“原则上”“一般情况下”或“特殊情况下”等模棱两可的字眼,实际上“原则上”就是无原则,只要有“特殊”,就走样、变味,强调“宽严相济”,执行起来却只宽不严。种种潜规则暗流涌动,就像洪水猛兽,泛滥成灾,搞得明规则、硬规则沦落成一纸空文,成为漂亮的摆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八项规定”出台后,狠刹“四风”,曝光不留情,处理不手软,定期通报,不留情面,不给“面子”。随着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被处理,广大党员干部由此深刻认识到,守规则将是今后政治生活中不得不养成的良好习惯。
目前“吃喝风”“送礼风”已基本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公务接待一切从简,过去整天忙于迎送往来、请客送礼的现象已大为减少。这些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潜规则”“例行公事”逐渐被打破。例如公务人员出差,何时到何地办何事等都规定得非常明确和严格,要事先写清单,报批表,出差在外不能擅自更改路线,更不能“顺道”观光游玩,住宿、用餐不能超标准,也不准回来捎带当地土特产,等等。过去这些“小事”根本不是“事”,也没人当回事。
破“潜规则”,就要立“明规则”,行“铁纪律”,守“严法律”,彰显明规则的权威,充分发挥显规则对潜规则的约束功能。在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人、特权人或特权阶层,没有“铁帽子王”“丹书铁券”。习近平总书记再三强调,应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消除潜规则就要根除官场陋习,消除官本位思想,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环境。生活环境、自然生态要山青水秀,社会环境、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娄星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