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娄星区委政法委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及市、区两级相关禁令的专题学习会议,娄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传达了5月24日晚区委常委会议精神,他要求,以身边事身边人,对照党纪条规,吸取有关教训,严肃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
会议再次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四风”系列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娄底市娄星区公务活动严禁饮酒有关规定》《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公职人员中实行禁赌限牌的规定>的通知》《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行为的规定》《关于转发<娄底市脱贫攻坚十条禁令>》《娄底市娄星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等文件。
为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刘杰强调,一是要有政治敏感性。每一位党政领导干部乃至一般党员干部都要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上,不触红线、不碰底线,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令行禁止。二是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准则》和《条例》等党纪党规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立场、政治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政法委机关干部作为全区政法队伍的核心中枢和关键少数,务必管好自己的“手”、“腿”、“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三是要全面做好当前工作。要把贯彻党纪党规融入到履行好政法各项工作任务中,紧扣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紧盯治安乱点整治、敏感节点防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具体工作,压紧压实、落细落小,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通过学习,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纷纷对《准则》和《条例》以及市、区两级相关禁令有了更深刻、更警觉的认识,将以党纪条规为准绳,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邓湘燕 罗姣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