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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国土资源局五项制度筑牢防腐“堤坝”

娄底廉政网   梁伟   2017/6/13 17:38:35【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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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着力筑牢制度“篱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党风政风清廉,干部干好事、不出事。

一是集体会审制。该局成立了土地、矿产资源二个集体会审委员会,分别由分管局长召集,相关业务股室、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等股室主要负责人参与,凡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开发整治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以及矿业开发行政许可等重要业务事项,一律上会审批,杜绝暗箱操作。

二是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制。在相关重大业务工作上,从方案制定、审查备案、组织实施到峻工验收,规定必须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跟踪参与,相关重大业务活动还邀请上级纪委、检察部门到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指导。

三是定期轮岗制。推行“三年可以轮、五年应当轮、八年必须轮”的岗位轮换制度,突出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人员的内部交流、定期轮换。

四是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委派制。对涟源市征地拆迁事务局、土地开垦整理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测绘大队等4个局属财务独立的二级单位,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实行选派任免制度。21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局)报账会计,须经所在单位提名报局里审批同意后方可上岗。

五是内部审计制。由纪检组长牵头、局监察室、财务、人事等主要负责人成立工作组,定期对局属各二级单位、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及分局财务开展内部审计,及时纠错纠偏。(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