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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运管处关于市委巡察第二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娄底廉政网     2017/6/29 18:00:53【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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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第二组于2016年10月至12月在我处进行了常规巡察,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我处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工作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等三方面的问题,并就整改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凝心聚力抓整改。市委巡察第二组反馈意见后,我处党工委认真组织学习,要求全处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抓整改。成立了由处党工委书记、处长李明辉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市委巡察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处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的重大问题。各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担负起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

三是问题导向抓整改。组织全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积极推动整改工作开展。

四是务求实效抓整改。坚持做到整改期间和巡察期间一个样,积极与巡察组沟通,主动向巡察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保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市委巡察第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行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二、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不实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处主要领导同志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工委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二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党建活动日”等活动,激发了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新活力。三是明确专人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台账。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处党工委书记李明辉同志对全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结合每名委员的分管工作,细化党风廉建设具体内容,制定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对照履职。二是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三是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认真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六是配备纪检工作人员,全力支持纪委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工作重心聚焦主责主业。

(二)执行党的工作纪律方面

1、关于“燃油补贴监管不严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全市运管工作实际,确定燃油补贴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及执纪问责的主要手段并在处门户网站公布。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燃油补贴政策。开展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专项督查。3月8日至15日,我处纪委组织处纪检监察、客运管理科、财务统计科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市区运管局、客管局和公交客运企业,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油补台帐和财务凭证、核对省交通厅油补资金明细表等方式,重点督查了2013年至2015年度全市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城区5家出租车公司燃油补贴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发放等情况,并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回访营运车辆业主,核查燃油补贴发放到位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道路营运车辆燃油补贴的发放,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深化整治工作,有效杜绝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收受贿赂等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关于“非法营运打击不力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执法一线督促检查,强化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成效。二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整治行动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打击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的能力。四是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重点对高铁南站、火车站和中心汽车站、汽车南站等客流集中地及娄底中心城区市区主要路段非法营运车辆和出租车违规营运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今年1-3月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4台,上缴财政罚没收入27.97万元。五是优化执法手段,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按程序执法,有效杜绝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六是完善投诉处理制度,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存在不规范现象”的整改。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凭接待函和《市运管处工作就餐申请表》进行开支。三是强化监督。对单位公务接待开支等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关于“差旅费报销存在不规范现象”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出差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娄底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娄财行〔2014〕203号)和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严控出差人数、次数。严格审批程序,严控差旅费支出,每张差旅费报账凭证都进行备查登记,做到列支名目清晰、手续齐全,不超标、不违规。

三、长效管理,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实施长效管理。一是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聚焦主业,敢于担当,切实抓好廉洁建设。三是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为全力推进“办人民满意交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8819229;邮寄地址: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公室(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20号);邮政编码:417000。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