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执纪监督权力运行, 6月25日,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知识考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考试高度重视,组织本地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多轮自学、复习和考试。冷水江市先行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闭卷考试。市、县5个考点均由市、县纪委“一把手”负总责,宣传部门具体组织。新化县、涟源市严格考风考纪,全程录像监控。双峰县组织了部分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考试。
全市参考1071人,最高分100分,90分以上的304人,80至90分的 493人,70至80分的184人,60至70分的76人,60分以下的14人。
市本级179人参考,人均84.9分,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人均88.71分;娄星区115 人参考,人均 87.50分,其中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人均89.04分;涟源市173 人参考,人均84.84分,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人均86.37分;冷水江市136人参考,人均85.89 分,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人均85.89分;新化县274人参考,人均77.40 分,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人均83.98分;双峰县173人参考,人均87.26分,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人均87.30分;娄底经开区17人参考,人均83.29分,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人均84.37分;万宝新区4人参考,人均91分。
希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以此次考试为契机,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纪条规,学以致用,以干促学,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做出贡献。
中共娄底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