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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纪委监察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娄底廉政网     2017/6/30 9:26:2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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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2016年度,我委局机关内设17个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6年底,我委局实有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事业和工勤编18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委局实有人数97人,其中在职74人,退休23人。

(二)部门职能概述

市纪委、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市和中央、省在娄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市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市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有关规章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市区纪委和市直局处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提出调整和任免意见,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市和指导中央、省在娄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市区监察局和市直局处级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提出调整和任免的意见,指导各级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7.承办监察部、省监察厅和市人民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增加巡视工作联络职责,增加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制度制定、检查指导和对外交流的职责。

加强执纪和监督问责,整合资源、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激活纪检监察工作活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

(三)201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目标1:深入推进纪律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目标2:强化责任举措,落小落细“两个责任”;

目标3: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

目标4: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匡正党风政风;

目标5:切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目标6: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打造执纪铁军。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1、关于 2016 年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16年支出数2640.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6.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1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6.58万元。

2、资金使用方向。2016年单位收入数2610.5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26.94万元,其他收入83.6万元。支出数264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农林水支出1.8万元,其他支出86.3万元。

3、基本支出。2016年为2640.02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816.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1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6.58万元。

4、关于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总计82.81万元,较上年减少31.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68万元,比上年减少1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7.13万元,比上年减少20.42万元。出国经费为0。

6、关于 2016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2016年收入预算数2277.5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77.59万元。比2015年增加466.69万,主要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7、关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2016年预算拨款数255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农林水支出1.8万元,其他支出2.7万元。

8、关于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市纪委监察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关于 2016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2016年收入预算数2610.5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26.94万元,其他收入83.6万元。2016年支出2640.02万元,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二、娄底市纪委监察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16年娄底市纪委监察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设置情况

目标1: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一是明确责任分工。 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围绕明责、履责、问责,立足地方和部门实际,制订落实办法,强化落实自觉,层层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三是从严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情形,倒逼责任落实。

目标2: “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出台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党风政风明察暗访暂行办法,采取“单位自查、部门联查、县市区交叉查、市纪委重点查”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在重要节点和时段,开展明察暗访和“点穴”式专项检查。

目标3: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快查快结、动辄则咎。二是着力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和集中化解基层涉纪信访积案专项行动。三是改进纪律审查方式。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谈话函询实施办法,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谈话范围。

目标4:换届风气监督措施有力,市县乡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一是教育在先,严明纪律。二是落实“四个凡提”,严把人选。三是强化监督,严格执纪。

目标5:信访举报工作注重基层,群众呼声得到较好回应。一是实行严格考核。坚持强化责任,把实劲用在基层,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把主体责任压实到基层和相关市直职能部门。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出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规程》、《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件转办办法》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问责暂行办法》。三是集中化解积案。

目标6: 预防腐败工作多措并举,治本强基呈现新进展。一是强化教育宣传,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作为党规党纪教育的首要内容。深入开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强化权力监督。三是扎实开展追逃工作。

目标7: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建设呈现新亮点。加快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全面深化“三转”。纪检监察机关不再从事与主业无关的工作,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职能不清、主责不明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目标8:巡察“利剑”显现威力,监督实现“零距离”。 一是高标准筹建巡察平台。二是高质量推进首轮巡察。

(二)2016年娄底市纪委监察局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娄底市纪委监察局在收支预算内,完成了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市委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文件和“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力行主体责任,传导履责压力。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通报曝光。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逐步增强,氛围逐渐浓厚。全市共办理追究两个责任案件16起,问责39人。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目标2: “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干部作风明显改进。

市本级共发现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163起,已办结159起,问责党员干部21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0起,处理108人,党政纪处分96人。开展“三公经费”专项监督检查,涉及问题单位262个,立案48起,问责83人。针对公职人员打牌赌博等突出问题,出台“禁赌限牌令”,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查公职人员打牌赌博行为。全市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95起,问责党员干部6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4人,诫勉谈话1人。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等不良风气得到有力整治,“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目标3: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1855件,立案1135件,结案116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4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9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要案窝案。

开展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和集中化解基层涉纪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市纪委交办问题线索239件,直接查办和督办村干部违纪案22起。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纪委共立案329件,结案290件,处分318人,其中给予35人开除党籍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成功化解了一批基层涉纪信访积案。

提醒谈话216人次,函询115人次。坚持多用“走读式”谈话开展纪律审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成员单位之间案件及问题线索的通报、移送制度,凝聚办案合力。加大案件剖析力度,发挥纪律审查警示震慑作用。规范案件审理,案件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

目标4:换届风气监督措施有力,市县乡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坚持“三在先”原则,出台“七个一”措施,全力推进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按照“四必看”要求,全市各级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803场次。

按照“四个凡提”要求,党委换届期间,对20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查核,批评教育58人,取消12人提名资格。审核县处级换届提名人选档案77份,对128名换届提名考察对象进行了全程纪实。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意见960人次。对反映61名换届考察对象及公示对象的信访举报进行了查核,取消2名提名人选资格。严格“两代表一委员”资格审查,取消12人推荐资格。

目标5:信访举报工作注重基层,群众呼声得到较好回应。

对纪检监察业务内越级上访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实施重点管理。对重点管理县市区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294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

出台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规程》、《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件转办办法》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问责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三月一对账、半年一查账、一年一清账”的工作机制和信访督办台账,重点对领导批示件、交办件和重要转办件、打击报复举报人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对十八大以来的重信重访、越级上访和疑难信访进行集中清理,开展专项行动,解决一批积案,取得了良好的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全市历年未结遗留的228件案件,通过线索清理、分类处置、现场指导、跟踪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化解。

目标6: 预防腐败工作多措并举,治本强基呈现新进展。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作为党规党纪教育的首要内容。深入开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宣讲纪律条规。将党章党纪党规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以考促学。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开展廉政教育。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主题宣讲。组织7万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2000余人次赴娄底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典型案例摘编5.5万本。印发换届“九严禁”卡片7万余张、宣传挂图2600余套。举办“清风颂”原创廉政文艺晚会,指导创作长篇历史小说《烧车御史谢振定传》和大型历史湘剧《烧车御史》。

加强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任前廉政监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查审计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四述”,接受市纪委全会评议,督促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与检察、公安、国安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了两个精干的追逃小组,开展了对肖选初案和朱小杰案的全面追逃工作。积极向省追逃办报告相关情况,协调各种技术措施攻关,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标7: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建设呈现新亮点。

市县两级纪委人员力量进一步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占比分别达到73%、60%。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等“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机制。规范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纪检监察业务办理,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灯下黑”,今年办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61件,函询31件,立案16件,给予13人党纪政纪处分。

目标8:巡察“利剑”显现威力,监督实现“零距离”。

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先后三次专题研究,成立巡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结合娄底实际,出台了《中共娄底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娄底市2016年度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向市委提出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建议名单。从财政、审计等市直相关单位和基层单位抽调11名专业人员,组建了巡察工作队伍。

9月22日,巡察办举行揭牌仪式,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李荐国书记作重要讲话。9月底以来对6个市直单位开展了首轮巡察。

(三)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

娄底市纪委、监察局既定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贴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

(二)非税收入执行项目无法控制,预算难以准确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