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娄底市局机关党委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副局长罗松青同志讲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局机关、防洪处、设计院全体党员和局属娄底市水利水电公司党总支及其下属党支部支委成员参加了学习。
罗松青同志从修订条例的背景、过程、原则及地位作用讲起,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解读,强调《条例》修改具有五大亮点:一是首次正式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二是明确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三是首次规定了党代表的监督权利和责任,从而为全面深入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找到了最佳切入点;四是将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并总结的监督办法和经验,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五是以党的法规的形式,确认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此次党课学习,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学风要求,以抓学风促进机关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课前组织进行了签到,对公差请假人员一一进行核查,并及时将出勤情况在水利QQ群、微信群进行了公布。课上所有手机全部调成静音或者关闭状态,课堂上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意交谈。
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新文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习并谈体会,刘新文强调:一是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按照时间和任务要求,把每一项工作任务要抓到位,明确把握学习的重点和特点,抓住“关键少数”。二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抓好学习、抓好思想、抓好基层,严格按照“五化”标准抓好支部建设,落实好组织生活,开展好“扪心三问”和“谈心谈话”活动,理好责任清单并抓好整改。(李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