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级组织和村(社区)干部权力风险防控,从源头预防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7月7日,涟源市安平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
会上,镇纪委书记张峰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就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乡镇各部门、村级组织的职责分工,并向大家详细解读了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涟源市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张峰表示,将坚持“四项原则”,即坚持依纪依法、便民利民、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推进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效预防腐败发生。同时,将建立健全村级“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阳光透明机制、立体监督机制、追责问责机制,以加强村级“微权力”约束为重点,通过科学确权、规范用权、阳光晒权、严格控权,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社区)干部职责权限,理清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强化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让村(社区)干部干干净净干事、群众明明白白办事。(李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