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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街道:把村级“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村干部用权不再任性

娄底廉政网   邱述桃   2017/7/14 17:52:29【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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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村级组织和村(社区)干部权力风险防控,从源头预防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近日,蓝田街道召开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会议,安排部署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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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纪工委书记肖军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就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27项村级“微权力”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三个大类。其中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包含财务开支、村集体资产资源、工程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等10项内容;日常管理涉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印章管理等3项内容;便民服务类涵盖社会保障、计划生育、规划国土等14项内容。工作中要求村(社区)干部务必严格对照27 项“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开展工作。会上明确了街道各部门、村(社区)的职责分工,详细解读了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涟源市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街道党工委书记梅雄飞指出:街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务必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开展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要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推进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效预防腐败发生。建立健全村级“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阳光透明机制、立体监督机制、追责问责机制。以加强村级“微权力”约束为重点,通过科学确权、规范用权、阳光晒权、严格控权,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社区)干部职责权限,理清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强化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做到:村干部干干净净干事、群众明明白白办事。(邱述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