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冷水江市残联纪检组组织全体干部召开会议,专题原文学习娄纪发[201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补充通知》。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除了在公务(含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公务活动)接待中一律不准饮酒(包括含酒精的饮料)之外,在私人活动中也要以此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党员更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和执行本通知精神。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因饮酒贻误工作、酗酒闹事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查处。
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一定按照禁酒令的要求,严格管理自己在工作中与工作之外的言行举止,以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胡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