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水洞底镇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肖永红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黄忠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镇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指导。
专项整治行动将历时5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整治查处阶段和规范总结阶段。重点清查涉矿类、沙类、渔类、小水电类、烟花爆竹类、危险化学品类等经营性活动。
镇党委书记肖建军要求,将此次专项清查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尽责,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并带头填写摸底表。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对相关违纪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易铭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