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涟源市杨市镇召开了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五洋主持,全体党政领导、村(社区)支书(主任)、各站所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涟源市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就工作目标、清理对象、清理内容、清理要求、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明确了清理内容与要求,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镇党委书记罗东锋指出,全体与会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悟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中来,坚决贯彻落实《涟源市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认清当前整治工作形势,把握工作重点,如实填报《报告表》,按时交至市局专项整治办。要严格自查自纠,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按要求带头自查、主动对标。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干部子女家属配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道德底线,不闯红线,不违法乱纪,当好人民公仆而起好示范表率作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止,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查处、规范总结四个阶段实施。清理内容主要包括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小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共6大类。凡存在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行为的个人,必须在2017年9月25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动、如实向相应专项整治办报告,并办理完成退出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主动报告问题、拒不退出或拖延退出的,一律从严惩处。(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