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娄底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动真格、出实招、求实效,推促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
紧盯问题整改“动真格”。采取查阅资料、查看账簿、实地查看、重点抽查方式,全面核查2013-2015年新农合、城乡居保、农村集体经济等9个项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专项资金。重点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领域,对问题当场反馈、交办、约谈,并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开展全市贫困村和上访村村级账务清理审计,共发现问题线索297条,立案28起,结案9起,追缴违纪资金80.8万元,清退资金486.5万元,取消村干部提名资格77名。
强化制度规范“出实招”。编制《2008-2017年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汇编》,收集了省财政系统管理的中央及省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印发了一系列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和补强包括“三公”经费开支、接待管理和出国(境)事项等有关人、财、物管理制度和惠农补贴信息公开备案制、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等8个规章制度,着力构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精心谋划布局“求实效”。针对问题及薄弱环节,精心谋划布局下阶段工作任务。一是突出抓问题线索。对存在问题不遮掩、不回避,认真组织清理自查“回头看”,牢牢把握问题线索发现环节,确保及时发现问题。二是突出抓案件查办。压实工作责任,重视问题案源,严格监督执纪,狠抓查办工作落实。三是突出抓自身整改。把财政系统自身摆进去,认真排查本系统内存在的问题。四是突出抓整治效果。实现“六个零”工作目标,即强农惠农政策与农民群众“零距离”,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零截留”,村级财务“零接待”,涉农腐败“零发生”,违纪问题线索“零暂存”,案件查处“零容忍”。 (李赐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