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双峰县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10月中下旬开始,对全县各单位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各乡镇(经开新区)、县直各单位是否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是否认真组织开展个人主动填报、个人报告材料是否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备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未按照要求申报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出等情况。
双峰县专项整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督查分别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队,分两个督查组对全县89家清理单位实施全覆盖督查,督查将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该负责人同时透露,双峰县通过自查自纠和单位清查,共有18150人向县专项整治办报告了个人相关情况,其中,违规参与涉矿经营性活动7人,违规参与涉危险化学品经营性活动2人,目前已按要求自行办理退出手续5人,正在办理退出手续4人。(赵克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