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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通报2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违纪案例

娄底廉政网   新化县纪委   2017/11/8 12:54:3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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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化县对2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违纪案进行了通报。

1、新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副主任刘志中违规使用执法车辆案。2017年4月6日晚,刘志中违反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将单位的执法车辆开回家,停在上梅镇某幼儿园门口,次日早仍没开走,影响了该幼儿园的出入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0月27日,刘志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水利局梅花洞水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吴丰,副所长陈鹏,工作人员王思华、曹石长等4人防汛值守期间在工作场所打牌案。2017年7月1日0时至8时,在全县防汛抗洪的紧要关头,吴丰、陈鹏、王思华、曹石长等4人于防汛值守期间在工作场所打牌,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10月27日,吴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鹏、王思华、曹石长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新化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