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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纪委坚持“刀刃向内”狠抓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娄底廉政网   毛海鹏 黄买华   2017/11/3 17:36:2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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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7年8月27日,娄星区水洞底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永红和妻子张晚清(娄底四中教师)违规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6200元。水洞底镇党委书记肖建军对违规操办“升学宴”不仅没有进行劝阻,而且主动参与并送礼金。水洞底镇部分镇、村干部和娄底四中相关人员违规参加“升学宴”或送礼金。

处理结果

这是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案例,娄星区纪委坚持刀刃向内、严查快办:给予肖永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水洞底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调离纪检监察岗位,追缴违纪所得16200元;给予水洞底镇党委书记肖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水洞底镇党委专职副书记阳毅,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袁,纪委副书记黄忠,娄底四中校长李永福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参加“升学宴”或送礼金的镇、村、学校19名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纪律处分或诫勉。

案例警示

这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此案的发生,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但少数党员明知中央有要求、纪律不允许,仍我行我素,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在本案中镇党委书记肖建军身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下属违规操办“升学宴”不仅没有进行劝阻,而且主动参与并送礼金;镇纪委书记肖永红执纪者不守纪,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因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不到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缺失,荒了“责任田”,结果齐齐受到党纪处分。

二是侥幸心理仍在作祟。从肖永红等人违纪案件来看,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认为礼尚往来是传统风俗,且以前都是这么做的,不会有什么事情,就是查,也不一定就查到自己的头上。孩子考出了理想的成绩,可喜可贺。但庆祝孩子升学,应重在勉励孩子更加努力学习、更加懂得感恩,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办“升学宴”不可取。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打出作风建设“组合拳”,保持了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基层党风政风为之好转。但再严的纪律和规矩,也难免有人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任重而道远。

三是落实制度要持之以恒。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规章不可谓不全、不可谓不细。但本案中违规参加“升学宴”的镇、村干部和教师,集体对党纪条规暂时性失忆,踩了“红线”、破了“底线”,最终受到党纪惩处。只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制度就会越来越被人们认同,侥幸心理就会越来越少,顶风违纪行为也会越来越少。(毛海鹏 黄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