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娄星区严肃查处并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2017年8月27日,娄星区水洞底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永红违规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6200元。水洞底镇党委书记肖建军对违规操办“升学宴”不仅没有进行劝阻,而且主动参与并送礼金。水洞底镇部分镇、村干部和娄底四中少数工作人员违规参加“升学宴”或送礼金。
经娄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永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水洞底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调离纪检监察岗位,追缴违纪所得16200元;给予水洞底镇党委书记肖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水洞底镇党委专职副书记阳毅,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袁,纪委副书记黄忠,娄底四中校长李永福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参加“升学宴”或送礼金的镇、村、学校19名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纪律处分或诫勉。(娄星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