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全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在市纪委召开,会议对我市首次出台的《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全面解读。该《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全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提供了可操作蓝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及市委相关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规范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制度“稻草人”现象,实现我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我市创新工作方法,出台了《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监督检查的原则、对象、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以及成果运用等进行了具体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和交叉检查,实现监督检查“无死角”、“全覆盖”。
如何将《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抓落实,会议要求,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要明确意义。《办法》的出台是我市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举措,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客观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做到雷厉风行、久久为功。二是要明确职责,切实担负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三是要明确标准,对照有关文件、制度,开展全面检查,强化问题意识。四是要明确纪律。对检查中发现履责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准确处置,倒逼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到位,对顶风违纪者要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