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后的首个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双峰县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最新指示精神,于12月28日下午组织召开了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坚持作风建设预防针早打、紧箍咒常念、婆婆嘴长唠。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制定并向全县下发了《双峰县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为“规定动作”即“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2.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旅游、度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接待走亲访友等活动;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4.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5.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或大操大办晚会和节庆演出;6.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8.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9.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10.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和“自选动作”(上班纪律和值班情况。
监督检查时间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3月5日。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是深入现场明察暗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检查审计会计凭证。监督检查职能部门是该县作风办、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总工会。严明了全县各乡镇、经开新区,县直各单位、人民团体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双峰县作风办主任王高峰最后强调,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必须严格落实“防堵查”举措,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