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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涟源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涟源宾馆小礼堂召开。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纬辉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提请任命肖炳贤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涟源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任命的说明》报告。
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纬辉提请,涟源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任命:肖炳贤、李新建、刘坚为涟源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谭江山、张新民、张吉英、肖中秋为涟源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至此,涟源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