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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检察:建立党风检风督查联络员制度

娄底廉政网   李兵强   2018/3/17 15:30:18【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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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市纪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召开了党风检风联络员第一次例会,标志着纪、检“两家”共同创新建立的党风检风监督检查联络员制度正式“落地”并开始运行。

会上,印发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风检风联络员制度(试行)》《中共娄底市纪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对市检察院履行党风检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检风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学习了有关监督检查及作风建设的文件,与会人员还就如何加强党风检风联络员制度建设,分别谈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部门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建立党风检风监督检查联络员制度,旨在加强制度建设与创新,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探索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联络员由检察机关监察处(纪委)和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该制度明确了联络员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规定联络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听取和收集党风检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部署阶段工作和任务,防止和放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渐发展成普遍性、严重性问题,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李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