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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经信委纪检组:出台“十不准” 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娄底廉政网   驻市经信委纪检组   2018/4/3 8:49:1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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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驻市经信委纪检组出台“十不准”,严禁驻在单位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交建投工作人员插手干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十不准”就工作人员纯洁“朋友圈”、自觉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提出了五点要求:不准收受涉黑涉恶人员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不准参与涉黑涉恶人员组织的请吃、请玩等各类活动;不准在涉黑涉恶人员设立的公司或机构持有股份或参与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涉黑涉恶人员谋取政治或经济利益;不准瞒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涉黑涉恶的问题。

“十不准”就严禁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涉黑涉恶案件查办明确五条禁令:不准违规过问、打探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具体处置情况;不准要求或约请扫黑除恶工作人员私下会见有关涉黑涉恶人员或案件相关利害关系人;不准为涉黑涉恶人员或案件相关利害关系人向扫黑除恶工作人员传递材料、信息;不准为涉黑涉恶人员请托、说情打招呼;不准通过威胁、利诱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干扰阻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纪检组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驻在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党支部)要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宣传教育,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管理,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驻市经信委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