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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十个严禁”让清明节更“清明”

娄底廉政网   毛德   2018/4/4 21:41:4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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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日前,涟源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打好清明节前纪律“预防针”,提醒党员干部严格“守节”,莫踩“红线”。
“十个严禁”具体是: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进行私人扫墓、旅游或走亲访友;严禁在回乡扫墓、探亲或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扫、回乡探亲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治陋习、树新风”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细,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深挖隐形变异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规用公款进行私人扫墓、探亲访友、踏青等活动以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
该市纪委、市监察委还将采取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实地暗访、调取监控等方式,紧盯重点问题,严格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