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卉中的莲花是大家熟悉不过的,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爱莲说》更是寓意深刻。周敦颐借“莲”与“廉”的谐音,以“莲”喻“廉”。用“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中通外直,不枝不蔓”、“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诠释“廉洁”,把“莲花”变成了“廉洁”化身,形象贴切,犹如清香拂面,浓淡宜人。
感悟一:知廉守洁,守住清白
周敦颐将“廉洁”喻之莲花,取其自然,皎洁之态,亦有不受、不污之意。一要知耻。“礼义廉耻”中何谓“耻”,就是羞耻,听得进批评意见,以之为进步的动力。有些人之所以不廉洁,甚至于违犯礼仪,做出不道德的事,原因就在于不知羞耻。普通人不知耻,自己和家庭必然蒙受灾难和耻辱;执政者不知耻,就会使国家蒙受灾难和耻辱。二要学习。周敦颐认为“廉洁”是可以学习的,“廉”的内涵广博,学习不能有太多的念头,不能带杂念去学。“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廉洁存在天地人中,我们要向天学习,向地学习,向人学习,进行养心修身。著名古人“伊尹”、“孔子”、“子路”、“颜渊”等圣人的优良思想品德,使炎黄子孙后代久学不衰,长温不止。三要养心。“是贤圣非性生,必养心而至之”,养心就是以适当的修养方法培养、获得一种持续状态,不能是当官前一个样,当官后又是一个样!抵得住诱惑,控制住心境,抑制住傲慢。使人的心身得到经常养护,“心廉”变成真廉!
感悟二:行廉守信,守住诚实
周敦颐说“圣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有了“廉”品格,还要有“廉”的行动,才能做出廉洁的业绩,才能评出廉洁的清官。一是廉洁使人不极端。人有“刚、善、柔、恶、中”五品之分。周敦颐很是看重“中”字,《爱莲说》中描绘莲花为“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唯其廉,才会不去结党营私,过度张扬。二是廉洁使人不庸俗。现实人生中,选择环境固然重要,更重要的选择积极进取、高洁向上的生活态度。莲花身处污泥不染,不随世俗,洁身自爱,天真自然,不显媚态,耐人寻味,精神可贵,品质高尚。莲花告诉了人们对自己价值观、人生观的取向,对生活态度的选择。“廉”的道德基因,打造着积极向上、纯洁简朴、正直不阿、虚怀若谷的人生境界。三是廉洁使人不虚伪。人讲究“诚心”和“诚实”,才是干成大事的道德基础。如果一个人过多作秀,缺少诚信,哪怕事情做的越多,也无益于社会,而“有目所共见,有耳所共闻”,告诉我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欺骗和伪装迟早会被揭穿。
感悟三:敬廉守法,守住底线
周敦颐对在道义上背道而驰的人,不赞成一味说教,推崇“敬廉”和“守法”并重。政养万民,说明“仁政”作用,刑肃万民,说明法律的作用,也是“德治”与“法治”的相辅相成。在德治的基础上,要重视法治。主张以“刑狱”来惩治违法者,治理国家,道德教化是软的一手,法治是硬的一手。一是重视道德教化。“人之初,性本善”,经过伦理道德教育感化,多数人遵守道德礼仪,循规蹈矩,安分守己,避免犯罪之事,也是施仁政者首要选择的方法。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道德讲堂,就是对执纪执法者以道德教育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二是谨守“明慎用刑”。周敦颐主张用“刑狱”制贪治腐惩恶,提倡用刑要“中正明达果断”,即要慎用刑律,又要公明裁决。对自己公正,对别人公正,不能枉法于人,通俗地说,不把事实搞清楚就不能下结论,不能弄假成真,造成冤假错案。三是遵从宽严相济。办案即要干净利落,办成铁案,不留“后遗症”。同时,主张处理宽容。“孰无过?焉知其不能改?改则为君子矣”!与现代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提法相同。对犯错误的人,不能一棍子打死,要给人自新改过的机会,要有疏缓社会情绪,治病救人的宽容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李克强总理提出“有权不可任性”。纪检监察干部的权是党和人民给予,更不能任性。我们用执法办案之权力,查处职务犯罪,打老虎拍苍蝇,打击刑事犯罪,扫黑除恶护平安,任何时候都要廉洁奉公,严格办案,公正执法,遵守道德,守住法律的底线!(涟源市纪委 胡中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