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内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还存在漏洞,对发现的问题处置处理不力,各级纪委和纪检监督机构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6月27日,驻政协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存在的22个“四风”问题进行通报。6月14日至15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市政协机关、市国资委等10家单位(国有企业)开展纠“四风”专项督查。
(督查组人员在查看考勤台账、日常督查台账)
督查组采取随机察访、现场查看、突击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重点针对各单位上下班纪律、人员在岗、公车使用、日常督查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此外,督察组还对各单位成立机关纪委后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通过检查发现,各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支委(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问题相继出台了相应制度,各单位机关纪委成立以后,坚持把“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今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关键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监督执纪工作实现常态化。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仍存在迟到、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上班庸懒散等现象,部分公司制度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点亟需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没有形成抓早抓小,抓常抓长的工作机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势不容乐观。
通报指出,各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和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坚持把严肃纪律和强化督查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全过程,做到“逢节必督、逢假必查”。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清理排查工作,科学制定改进工作作风措施和办法,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督查组将对各监督单位整改问题情况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到人。(通讯员:彭聿群 肖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