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5日至9月底,市委巡察第一组对市审计局进行了巡察。9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发现问题17个,提出了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迅速部署整改,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对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娄底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我局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巡察监督,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把整改工作当做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9月15日下午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先后4次召开局党组会、2次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制定了《中共娄底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10月17日,召开了全局巡察整改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调度与督查落实,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精心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审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王洪江、局长彭淑媛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曾志伟、市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长罗湘斌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为进一步聚焦问题,高效整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的性质和类别,下设了4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负责党的领导方面问题专项整改、党的建设方面问题专项整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专项整改和落实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廉洁风险方面问题专项整改。各专项小组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分类施策,协调推进,形成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反思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将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进行细化具体,逐项深入分析查找原因,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局党组书记王洪江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和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分管领导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如期高质完成整改任务。
(四)对照检查剖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12月14日上午,召开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市委巡察第一组组长谢高云、副组长谢星源到会指导。会前,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交心谈心,谈突出问题、谈深层次矛盾、谈思想障碍、谈差距不足,掏心窝子,动真感情。会上,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不绕弯子、不铺垫子,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触及了问题实质,触动了思想灵魂,做到了紧扣问题挖根源,透过现象查本质,达到了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推动整改的目的。
(五)着力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以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在不折不扣地整改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标本兼治,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着眼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转化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过程。先后制定《娄底市审计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娄底市审计局党政合作若干规定》、《局务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娄底市审计局项目工作量控制和审计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娄底市审计局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娄底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13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审计执法和行政运行各环节更加规范有序。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17个问题全部得到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通过整改推动了审计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的复检,在市人大专项评议审计工作测评中获满意率排第一,在市直机关党建述职测评第二名,在湖南省审计厅目标管理考核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中连续五年排名前列,被评为先进单位,并在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作为市州唯一代表作典型发言。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教育不够,没有很好的联系实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市审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2017年组织了11次以上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上级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组织专题学习,邀请专家授课,撰写心得体会,进村入户宣讲,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学习十九大精神。二是出台了《市审计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组书记、局长、党组副书记分别为全体干部上党课或廉政讲座,围绕《打铁还需自身硬》《有事请找我》《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辉煌中国》《习总书记7.26讲话精神》等内容,先后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及时加强学习督导和检查。每次学习讨论后,都要求撰写心得体会,由机关党委进行检查,巩固学习讨论成果。
2、干扰巡察工作,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严肃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已经报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第一组,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并在全局会议上通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3、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中沟通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党组书记与局长谈心谈话、沟通协调共10余次,敞开心扉、相互包容、凝聚共识、达成一致。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出台《娄底市审计局党政合作若干规定》、《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务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机制。党组书记先后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沟通交流23人次,把问题谈清楚,把意见消解掉,把矛盾化解,并于12月1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红红脸,出出汗,解开了心结、增进了团结。
4、部分干部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有不满问题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在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进行沟通、酝酿的基础上,拟定了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方案,按程序向市委、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审定了调整方案,并在全局通报。
5、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自觉服从集体决定,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积极参与集体决策、集体领导,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修订完善了《娄底市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审计项目计划、政府重大投资审计业务的分配、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决策均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
6、面对所出现的不良倾向,奉行好人主义,不敢直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了《娄底市审计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娄底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追究办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主管责任,严格层层把关,落实分级责任,增强担当精神,直面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不当好好先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7、在审计质量上,定性定量分析不够,有瞻前顾后思想,不敢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娄底市审计局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揭示力度,如实反映问题。严格执行现场审计制度,把紧“三个三分之一”、“四到位”、“五个关键环节”,防范审计风险。加强审计质量检查,建立讲评通报制度,杜绝人情审计,关系审计。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8、重审计轻整改,不能按时督促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了《娄底市审计局整改督查工作制度》,健全了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的运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督促下,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承担起引导、规划、协调审计整改工作职责,在市委办、政府办的领导下,配合“两办”督查室,联合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相互协同,共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探索借助巡视巡察力量,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完善,组织集体学习、研讨不多,2016年的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上,中心组学习没有参加人、主持人、讨论交流等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了《党组中心学习制度》,以个人自学与专题辅导、集体学习研讨相结合,坚持自学为主,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研讨,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示范带头作用。按照相关要求,详细记录参加人、主持人、讨论交流等内容,确保全面、详细、规范。
2、民主生活会存在平淡化倾向,不严肃的整改情况。按照巡察要求,12月14日,召开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交心谈心,认真撰写了发言提纲,深挖根源,对症下药,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更强,“辣味”更浓,避免了避重就轻,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真正红脸出汗、刮骨疗伤、排毒健体。
3、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没有认真落实,质量不高;没有建立党员谈心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工作,健全和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方案》《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实施办法》《“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实施办法》,并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与评先评优、党员民主评议挂钩。二是出台了《党员交心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每季度进行党员交心谈话。领导班子带头谈,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谈,支部委员之间互相谈,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员谈,确保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4、没有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业务过问多,教育监督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十九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今年4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部署重点任务,解决难点问题。二是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以普通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又加强对联系支部的指导。三是紧紧盯住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这一“关键问题”,层层压实责任,把党建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任务明确、履责有依据、问责有据。四是出台了《党员分类积分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5、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没有做到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党建工作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分管领导、审计组长在日常工作中部署党建工作任务,廉政监督员同步进点,宣读廉洁从审八不准纪律,开展廉政审计回访。建立了交叉审计项目临时党支部,并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党建活动,发挥堡垒作用。
6、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没有集中精神做党务工作,而是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审计业务上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要求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作,不再负责其它审计业务工作,集中精力做好党建工作,并安排了1名专干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7、党组会议室没有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选拔任用干部“十不准”等规章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按要求在党组会议室悬挂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选拔任用干部“十不准”等规章制度,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学习。
8、党员没有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标准以应发工资为基数重新核定了各党员干部党费缴纳金额,按要求每月及时缴纳党费,2017年严格按标准共缴纳党费29292元。组织召开了老干部座谈会,充分征求了离退休老干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收缴党费,不从慰问补贴中扣缴党费的情况,并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党员党费收缴台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党费清缴工作,共补交党费11412元。
11、机关工作人员少,将二级机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心的大量人员抽至机关上班问题的整改情况。年关将至,抽调人员手中各自负责审计项目,需要进行扫尾。目前,正在按照要求对人员混岗的问题整改落实,成熟一个整改一个,逐步整改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一级抓一级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不健全,党组书记、局长和分管领导未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年初召开了审计系统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全年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次,层层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一级抓一级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位。
2、对审计成本控制等容易出现经济问题的领域调研不够,把控不严,导致决策不当问题的整改情况。成立了由局长牵头的工作小组对审计成本等事项进行调研与研究,广泛征求全局人员意见,深入分析严格控制审计成本等领域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娄底市审计局项目工作量控制和审计项目成本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审计项目的成本,实行单量与总量双控,确保决策更科学、更合理,执行更有力,操作更规范。
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方案没有及时更新完善,未结合当年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相应制度、方案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最新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出台了《娄底市审计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娄底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追究办法》,以后每年对相关制度和方案进行一次清查,结合当年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更新完善制度和方案。
4、纪检机构及其干部没有聚焦主责主业,“三转”不到位。原纪检组长分管联系业务工作,纪检组副组长由业务科室人员兼任且偏重于业务工作的整改情况。因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局纪检组纳入驻财政纪检组,纪检组长转任调研员。已明确机关党委专人负责机关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5、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未及时警醒、约谈,没有坚持抓早抓小、及时防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五种谈话形式,严格执行党员谈心谈话的制度,及时从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并采取提醒、教育等多种方式防范于未然,并做好谈话记录。除了党员的谈心谈话,还根据实际情况每个季度约谈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时掌握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监督工作。今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3人次,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20余次,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谈心谈话120余次。
6、全年仅年底一份廉政谈话鉴定表,没有对相关资料建档立卷的整改情况。每季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廉政谈话1次,推动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并将对党员干部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的交心谈话进行了建档立卷。
7、对所联系的二级机构监管不严、不力,导致该中心出现了扩大范围发放绩效奖金、大额现金滞留个人账户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加强对二级机构财务监管,按时向局财务报送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检查,防止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接待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补齐了相关手续。今后将认真执行《娄底市审计局关于后勤管理及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安排公务接待,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各项公务接待开支合理、合规、合法。
2、会议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加强会议费管理力度,确保各项会议费开支合理、合规、合法。
3、大额印刷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补齐了印刷清单。出台了《娄底市审计局关于后勤管理及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大额开支的管理,确保规范有序。
4、2014年初监督中心存在扩大范围违规发放绩效奖等情况。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会同监督中心财务人员进一步核实,相关人员已经退还不该领取的绩效奖金。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奖发放规定,不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绩效奖。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一心搞好团结,一心干好审计工作,一心守住底线,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着力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通过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按照“发现的问题要100%整改,所有问题要100%整改到位”的目标,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快进度、紧盯不放,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立根固本,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切实强化审计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重大事项报告办法,突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强化制度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列出清单、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规矩立起来,把制度严起来,持之以恒地长抓不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四)充分运用巡察成果,进一步推动审计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与依法审计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审计风险防控,严格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完善复核审理工作机制,加大审计裁量权约束,认真落实审计回访、廉政监督员等制度,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八不准”纪律,加大廉政回访力度,切实防范利用审计职权谋取私利等违纪违规行为。把巡察整改和推进审计事业相融合,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全面推进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党员教育、业务建设、内部建设等工作,切实增强审计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大力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审计监督能力水平,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8—8268336;
邮政信箱:娄底市湘中大道娄底市审计局;
中共娄底市审计局党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