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娄底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10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巡察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反馈意见指出了我局存在的10个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措施,10个问题均得到较好解决。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确保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局党委认真反思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深刻认识到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对我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陈国光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易荣成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为工作人员。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在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召开了2次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整改进度情况汇报,结合自身实际查摆问题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着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强化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我局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统筹兼顾,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合力攻坚”的原则,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路线图、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人等,对整改任务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倒排工期进行整改。与此同时,严格实行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了整改任务台账,实行销号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进行专项考核,对整改落实快、整改效果好的给予肯定表扬,对整改慢、效果不明显的约谈批评,并责成责任人员说明情况,迅速改进。
(三)求真务实,确保整改推动工作全局。在整改过程中,我局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做到既突出重点,又攻破难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明确责任,又强化监督,不回避、不应付、不走过场。坚持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项一项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制度建设和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提高。
二、10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委执行力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加强了政治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党委学习中心组从2017年10月以来集中学习3次,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新党章,切实加强了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二是狠抓班子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推进“两学一做”暨责任心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委班子成员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广泛听取加强单位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扪心三问”交流学习。三是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吃透政策精神并结合娄底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认真抓好落实。如:我局承担的中心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及风貌整治工程、中心城区路网完善工程、水府新城水洋生态新区乐坪大道东延线及华星路综合开发建设及市第一、二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等PPP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步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我局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执行。
3.针对“班子分工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局党委对班子分工进行了重新研究,对具体分工进行了适当调整,如原纪委书记王德文不再协助联系具体业务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工正在逐步理顺之中。二是明确了调研员、副调研员对相关文件传阅和相关业务工作的参与程序,充分发挥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积极作用。
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的问题,一是完善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党员谈心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二是加强了督促检查。要求党员向支部定期进行思想汇报;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之间、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的单位部门的党政负责人之间、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及委员与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化解隔阂与误会,改正问题、弥补不足;同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执行情况的督察,要求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属支部的组织生活、支部活动;机关各支部按要求落实了“三会一课”纸质记录等工作。
5.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加强了党建工作制度化建设。局党委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局机关党委就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议题加强调研,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目标,针对局系统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决策。二是建立了“四同”机制。研究落实了在局机关科室和二级机构季度工作讲评时将党建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完善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了班子成员个个有党建工作责任,人人做党建具体工作。三是实现了党建工作督查常态化。加强对各支部党员教育、组织管理和党日活动的督察,确保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加强了对重要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的监督,责成局机关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予以提醒,提出要求。
6.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一是全面完成了下属30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二是每年年初由局人事科根据党员的工资收入核准党费收缴标准,党员按月主动上缴党费,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机关党委及时督查,杜绝了不按时、不按标准缴纳党费行为。三是规范了党委会议室布置。将《入党誓词》、《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按规范要求进行张贴悬挂。
7.针对“选人用人方面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混编混岗现象采取只做减法,不做加法,杜绝产生新的混编混岗问题。二是对二级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的干部通过整改已消化3名。三是全面推行了后勤服务岗位劳务派遣制,后勤服务已实现社会化。
8.针对“‘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顺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党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述职,不断强化党委班子的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将党委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调整局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党委委员、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不负责联系具体工作部门,不承担党委其它工作任务,专门履行监督职责。四是局党委从人员机构、办公条件、办公经费等方面无条件支持配合落实纪检“三转”工作。
9.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抓得不紧”问题,一是密切联系群众。局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党委书记、局长陈国光带头,3次到扶贫点娄星区杉山镇高坪村实施精准扶贫,全力支持村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督促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质量安全管理,帮助12户特困户建好了新居,帮助落实扶贫资金80多万元,助力该村脱贫攻坚。二是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分管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工作部署会、工作总结会和领导班子考核与干部人事考察,以及其他重要活动,参与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处理。三是加强工作调研。部署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调研活动,就特色小镇建设和商品房去库存两大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四是在完成与协会脱钩的同时,按照“脱钩不脱管”的要求,加强对协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协会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督。五是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对各单位工作纪律每月不定期检查1次以上,将检查情况与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月度工作考评挂钩,对违反工作纪律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人员,给予公开批评或纪律处分。
10.针对“廉洁建设存在风险”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管。首先搞好农村危房鉴定。督促各县市区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农村危房鉴定,为农村危房鉴定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其次落实公示措施。督促落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和县级审批公示三级公示制度,认真把好帮扶对象确认关。最后严格督查考核。全面实行了电话回访、季度暗访督查和问题线索调查处置等三项工作制度,对容易出现“雁过拔毛”式腐败的流程环节进行重点整治。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二级机构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强化了执纪的主体责任,逐一处理了巡察反馈的财务问题。从2018年起,每年对二级机构和局属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财务检查,全面掌握局系统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组织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专题会议,部署了标后稽查工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全市招投标活动。四是责成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稽查支队加大巡察力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全面巡察,2017年10月以来共查处违法项目46项次,其中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移交市规划局处理的项目1个,移交娄星分局处理的项目2个,下发《行政执法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完成了对“乐居小苑”9个涉嫌违法建设项目的调查取证工作。对违规违法施工行为的执法不严、查处不力问题得到纠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前段时间的努力,我局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需要锲而不舍长期坚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把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住建工作改革发展全过程,不折不扣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解决好管党治党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我市住建工作新局面,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加大党务干部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努力实现住建事业新跨越。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的部署,强力推进,确保落实到位;对需要注意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激发新动能,真正做到以整改强管理、促发展、保稳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33998;邮政信箱:417000;电子邮箱:ldzjrsk@sina.com。
中共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