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包括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财政、人社部门对享受就业补助资金的人员范围、资金用途、资金申请条件要求和审批程序等都有着严格规定。
而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却有个别公职人员或党员干部,把国家就业补助资金当成“唐僧肉”,演出了一场蚕食瓜分的“饕餮盛宴”,最终没能逃过党纪国法的惩处。
“我们根据一封100多字的举报信,查处了一起贪污就业补助资金案件,并从中发现了诸多问题。于是,顺藤摸瓜,围绕就业补助资金发放的审批、申领、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深挖。从而查处了人社、财政、街道社区、企业等部门单位2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正确履职或贪污、挪用、诈骗等问题。”北湖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宋晓明说。
无视规矩的审批环节:把关的“门神”成为撒钱的“财神”
虽然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有严格的审核制度和流程规定,但是在审核过程中,却发生了工作人员伪造申报资料套取补贴的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2月,北湖区纪委在对群众反映该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股股长武名芳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时发现,区财政局社会保障股副股长廖志华也存在相关违纪问题。经查实,2013年至2014年间,武名芳、廖志华,利用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核的职务便利,伙同武名芳同学谭某某伪造申报资料,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15万余元瓜分。3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无独有偶,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原局长李友忠、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分管就业股工作的原副局长王谦、北湖区财政局分管社会保障股工作的原副局长张小凤、社会保障股原股长廖淑芳等4人,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就业补助资金审批的工作人员,在审核时用信任代替监督,“不看规定看关系、不听实情听招呼”,把严格的审核程序变成了走过场的形式主义。2009年至2013年,该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区财政局社会保障股先后为11家不符合申报规定的盈利性企业拨付了公益性岗位补贴,给国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李友忠、王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张小凤、廖淑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胆大妄为的申领环节:与其给别人,不如肥自己
北湖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是负责开展职业技术培训的职能部门,就业补助资金中的职业培训补贴主要是通过该培训中心申领、拨付的。北湖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何爱华说:“培训中心主任曹亚辉、副主任饶敏对开培训班特别卖力,表面看是工作认真负责。但在调查中发现,他们却是通过开班培训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给自己捞了不少好处。”
2011年至2015年,曹亚辉安排工作人员彭国平与2家酒店合作,共同举办了3期服务员培训班。2家酒店共获得10余万元的培训补贴。酒店负责人送给曹亚辉上万元的酒店消费储值卡。另外,曹亚辉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了9万余元培训补贴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
如果说曹亚辉收受消费储值卡只是“犹抱琵琶半遮面”,那么饶敏就是明目张胆造假套钱。2012年下半年,廖志华希望饶敏能为某汽修厂举办培训班,饶敏在未实际开办培训班的情况下,伪造了100名虚假学员培训资料,申请到培训补贴数万元,其中少部分给了汽修厂,大部分被据为己有。2013年,饶敏联系某机械有限公司开展机械加工与安全培训,故伎重演,又将数万元补贴全部占为己有。饶敏因涉嫌贪污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失去监管的使用环节:街道社区干部眼中的“小金库”
“个别街道、社区不遵守财经纪律及法律法规,违反规定套取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其它办公、协调工作或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使部分惠民资金被截流、侵吞。”北湖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张程波介绍。
2010年,北湖区人民路街道国庆北路社区党委书记李儒红,安排劳保专干雷君帮助辖区内某物业公司申报获得公益性岗位补贴10余万元,物业公司拿出部分补贴资金给了社区。该社区将这笔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办公、协调关系等开支。
2012年至2015年,下湄桥街道劳动保障站站长周秋菊在征得街道党工委书记钟石生等班子成员同意后,以举办了7次农民工技能培训班为名,用虚假资料申领就业培训补贴10余万元,大部分用于办公、协调关系和加班补助等开支。钟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
据悉,除以上两案外,还有该区骆仙街道恒大社区主任张妮妮、出纳(报帐员)邓奕岚在2016年违规挪用公益性岗位补贴数千元用于日常办公开支,两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以及某劳务公司法人代表谷莉娜(党员)、会计李世宾(党员)伙同他人共同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10余万元问题,两人均被开除党籍,并以涉嫌诈骗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郴州市北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曹炜谈到该系列案时深有感触:“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惠民资金每一分钱都应该用在最需要的群众身上。对胆敢动用民生资金‘奶酪’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同时,要用系统的观念和方法,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正本清源,深挖细查,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实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 陈蓓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