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新化召开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相关精神,动员部署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
(会议现场)
会上宣读了《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的通知》和《关于对部分单位和个人配合巡察工作不力通报批评》,八家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要明确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正确看待巡察,避免产生思想误区,把巡察作为一次政治体检、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借助巡察之力,查摆单位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开展。巡察工作人员代表县委的权威和形象,要创新巡察方法,精准发现问题,扎实推动问题解决,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工作。
据悉,此轮巡察新化县委共派出了七个巡察组,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察。其中四个常规巡察组分别对县移民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林业局、上渡街道办、水车镇、琅塘镇、田坪镇等八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三个专项巡察组分别聚焦经济发展环境优化与提升执行力、扶贫领域产业扶贫项目与基础设施建设、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察。(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