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四种形态’写进条例第五条,不仅能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还使我们的监督执纪有了‘尚方宝剑’……”8月28日,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会人员讨论热烈。
会议集中学习了“7个要点,读懂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条文、修改内容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九大亮点等。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监察法结合起来学习,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做好法纪衔接工作,既要办党纪政纪问责案件,又要办好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案件,正确使用留置强制措施。
大家纷纷表示,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加强化了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举一反三、以案明纪,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在办案工作中,办案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的规定,做好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重证据,办铁案。要建制度、立规矩、常执纪,抓落实、重执行,为涟源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毛德 胡中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