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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纪委监委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娄底廉政网   娄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2018/9/4 17:08:52【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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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下午,娄星区纪委监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曾祥文出席并讲话,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区委作风办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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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分3编、11章、142条,2018年10月1号起施行。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新增了4个‘从重或加重处罚情形’,彰显了新时代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会议对照学习了修订前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条例的基础上,重点对“改、增、删”的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解读。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深入学习领会,掌握核心要义,把握具体运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强化纪律刚性约束,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新增8种典型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娄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